4月26日消息,欧盟委员会根据《数字服务法》(DSA)通过了第一项决定,公布该法第一批受监管的大型企业名单,将数据销毁和硬盘销毁隐私保护合规列为必选项加以监管。阿里巴巴、TikTok、亚马逊等17家企业被列为超大型在线平台(Very Large Online Platforms,VLOPs);谷歌、微软被列为超大型在线搜索引擎(Very Large Online Search Engines...
GDPR要求公司合法地、透明地和公正的使用公民隐私信息。其中有一条是,公民有权利要求公司销毁涉及到数据主体的隐私数据,这项权利叫做"Right to Be Forgotten"。简单地说,"Right to Be Forgotten"就是被遗忘权,公民有权利在任何时候要求一家公司删除关于自己的隐私信息;如果这些隐私信息已被转移到第三方公司,公民亦有权利在任何时候要求该第三方公司删除涉及到自己...